中外合作办学是否颁发双证(即国内高校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决于具体项目的招生类型和培养模式:计划内招生项目通常可获得中方毕业证、学位证及外方学位证;计划外招生项目则一般只颁发外方学位证,需经教育部认证才等效于国内双证。
中外合作办学不一定是双证。
计划内招生项目:
部分经过教育部正式批准的计划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可以获得双证,即中方院校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外方院校的学位证书。例如,一些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在国内完成学业后,可同时获得两校学位证书。
这种情况通常要求项目经过了教育部的严格审批,合作院校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学分互认机制完善。比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中法工程师学院,毕业生会获得国内院校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法国国家工程师学衔委员会认证的法国工程师文凭,并同时被认证为欧洲科学与工程硕士。
计划外招生项目:
通常没有国内意义上的双证,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毕业后一般只能获得国外院校的学位证书,以及中方院校颁发的结业证书或写实性证书。
不过,如果该国外院校的学位证书能够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那么在国内也能获得一定的认可,效力上类似于国内的双证。认证后的国外硕士学位证书,可用于考公务员、评职称、积分落户、升职加薪等。
特殊情况:
如果是通过统考进入的中外合作办学硕士项目,可能会有国内2本证书加国外1本证书,共三本证书
一、学历与工作经验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多数项目要求申请者具备本科学历及学位,部分项目接受本科无学位者但审核更严格
专科学历:需具备3-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如MBA类项目)
分段培养项目:如“2+2”模式需完成国内阶段学习并达到外方语言/成绩要求,否则仅获国内证书
二、外语水平要求
英语授课项目:需提供托福(72+)、雅思(6.0+)或同等成绩,部分项目考察口语和写作能力
其他语种授课:需提供相应语言水平证明(如法语、德语等)
三、申请材料与选拔流程
材料准备:包括学历证明、成绩单、个人陈述、推荐信(2-3封)等
入学考核:通过面试或笔试(部分项目含语言测试)评估学术潜力
四、证书认证与标注
双证效力:需确保项目在教育部备案,外方学位证需经留服中心认证
证书标注:部分国内毕业证会注明“中外合作办学”字样,外方学位证可能标注合作院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