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是否要出国,取决于具体项目以及学生自身选择。4+0模式,无需出国,学生可以在国内完成全部学业,获得国外合作大学的学位证书。2+2或3+1模式,学生部分时间在国内学习,部分时间在国外合作院校学习。下面是深圳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具体项目信息,欢迎报考。
深圳大学与法国南特高等商学院合作举办金融科技与风险控制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项目名称 | 深圳大学与法国南特高等商学院合作举办金融科技与风险控制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 ||
办学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南海大道3688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清泉 |
中外合作办学者 | 中方: 深圳大学 | ||
外方: Audencia Nantes, School of Management,France(法国南特高等商学院) | |||
办学层次和类别 |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 | 学制 | 2年 |
每期招生人数 | 80人 | 招生起止年份 | 2020年—2022年(每年1期) |
招生方式 | 自主招生 | ||
开设专业或课程 | 数量经济学 | ||
颁发证书 | 中方:无 | ||
外方:Master of Science in Financial Technology & Risk Control(金融科技与风险控制理学硕士学位) | |||
审批机关 | 教育部 | ||
批准书编号 | MOE44FR1N20192048N | ||
批准书有效期 | 2024年12月31日 | ||
备注 |
以上是深圳大学部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更多项目信息请持续关注黑边网出国留学栏目,或者访问各高校网站或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以获取最新的项目信息。
深圳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不一定需要出国,具体安排取决于办学模式和合作协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常见形式有2+2、3+1、4+0等。
“2+2”模式:前两年在国内学习,后两年到国外合作院校完成学业,毕业后获得双方学位。
“3+1”模式:前三年在国内,最后一年出国,毕业后同样获得双方学位。
“4+0”模式:全程在国内学习,引进国外课程和师资,毕业后获得国内学位,有时也可获得国外学位。
是否出国取决于项目设计和学生选择,建议在报名前详细了解具体安排。
中外合作办学模式非常灵活,涵盖了多种合作形式。这些中外合作办学形式包括联合培养、双学位项目、交换项目、暑期学校、在线课程等。这些合作模式中,并非都要求学生必须出国留学。以联合培养和双学位项目为例,学生可以在中国的高校完成部分学业,然后按照项目安排前往合作国家的高校继续学习,也可以在国内完成全部学业。
深圳大学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肩负着为特区培养人才和为国家高等教育改革探路的光荣使命。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视深圳大学建设,组织北大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人大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一大批知名学者云集深圳大学。建校伊始,学校在高校管理体制上锐意改革,在奖学金、学分制、勤工俭学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率先在国内实行毕业生不包分配和双向选择制度,推行教职员工全员聘任制度和后勤部门社会化管理改革,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