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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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辽宁省
本科师范类公办
汉语言文学(师范)
专业介绍
学制学位: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能够适应基础教育改革需要,具备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和良好的文学素养,掌握汉语及中国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中文表达能力和初步的语文教学研究能力,能够从事基础教育阶段语文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同时为文化、教育、出版、传媒等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良好汉语言文学基础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规格: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遵纪守法、敬业乐道、团结协作、为人师表。掌握语言文学专业系统完整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教师教学基本功扎实,专业基础素质良好,在汉字书写、口语表达、写作应用等方面有较高示范能力,能胜任中小学语文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