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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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我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
3.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5.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6、按照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及分数高低依序进行录取,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限定。
7、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校后均可自由选择专业,各专业无人数限制,不考试、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8、报考我院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9、我院艺术类专业与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10.报考我院英语专业考生进校后不须再加试听力。
11.我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官网《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