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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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
本科师范类公办
特殊教育(师范)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具备特殊教育理论以及特殊儿童心理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从事特殊儿童服务与管理、评估和干预,在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担任心理辅导教师等工作的创新人才。
主干学科:心理学。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特殊教育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心理辅导与咨询、心理测量学、人格心理学、特殊儿童评估、特殊儿童早期干预、学习困难儿童教育、自闭症儿童教育、融合教育的理论与实践。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军事训练、社会实践、特教机构和学校的见习和实习、心理咨询实习、毕业论文等,一般安排20周。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就业情况:就业率100%(其中21%考取硕士研究生)。
就业方向:本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可到政府、社会机构从事相关管理服务;到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担任心理辅导教师;到福利院、特殊儿童辅导机构、社区医院等从事特殊儿童评估和干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