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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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
本科师范类公办
音乐学(师范)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具备中、小学学校音乐教育能力及文化(艺术)部门音乐教学、研究、管理能力,能主动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钢琴基础、声乐基础、器乐基础、合唱与指挥、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概论、外国民族音乐概论、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
选修方向或板块:
1、形体舞蹈:第一学年限选,第二学年任选。
2、兴趣与特长选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作曲理论、音乐学研究、计算机音乐、舞蹈、合唱指挥等,限选一门。
3、器乐合奏:包括民乐合奏、管乐合奏、弦乐合奏、电声乐合奏等,限选一门。
4、艺术概论/音乐美学基础:限选一门。
5、歌曲分析与写作/小型乐队编配:限选一门。
6、音乐技能与理论扩展:包括音乐学概论、和声与曲式分析、综合音乐史论、钢琴编配与伴奏法、复调音乐、电脑音乐基础、合唱与指挥基础(选)、声乐文献与教学法、钢琴文献与教学法,至少选四门。
7、文化与艺术素质提高:包括舞蹈鉴赏、美术鉴赏、戏剧鉴赏、中外文化名著导读、音乐文化学、艺术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音乐专业外语文献选读等,至少选三门。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及教学实践等,一般每学期安排l——2周。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去向:毕业后从事各类学校音乐教学及科研工作,也可到相应的社会文艺团体、企事业单位从事宣传、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