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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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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专科(高职)师范类公办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根据考生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录满,则依据考生所报其他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调整录取。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应往届生录取时分数无级差。外语专业必须有口语成绩且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