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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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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
本科理工类公办

招生政策

   学校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2013年继续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专科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科学编制。

  山东交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主要进行文化课、体检和身份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