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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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专科(高职)财经类公办

录取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

  2、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确定的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且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5、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报考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民航商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考生,男生身高1.72-1.85米;女生身高1.62-1.75米,身体匀称,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没有明显的疤痕、胎记和纹身,无传染性疾病。考生需在报考前先面试,面试联系人:齐老师,电话:15704530797。

  6、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入校后按英语、俄语、日语安排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