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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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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吉林省
本科政法类公办

招生政策

  公安专业报名和招生条件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参加吉林省组织的高考考生),可以报考我院公安(本科、专科)专业。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3.高中毕业;

4.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5.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1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招生条件

1.政治条件:凡报考我院公安(本科、专科)专业的考生,除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须通过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以外,还必须按照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强调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2.身体条件:凡报考我院公安(本科、专科)专业的考生除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各项身体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身体匀称;

(2)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含文、理科);无色盲、色弱;

(3)血压正常;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4)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痣等);穿着学员装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特征;牙齿无明显畸形;嗅觉不迟钝;无鸡胸、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上下肢无明显x型;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皮肤病、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5)无传染病。有关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文件规定;

(6)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体能测试(男子、女子)项目及合格标准详见吉林省招生委员会与吉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2013年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和公安现役部队院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普通专业报名和招生条件

按照各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