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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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贵州省
专科(高职)医药类公办
录取规则
考生参加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二)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三)严格执行各省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加分的政策。
(四)外语考试语种限英语。
(五)身体健康条件。根据医学专业的工作需要,我校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肢体有残疾考生报考我校护理、助产等专业,将无法完成学业且在就业方面有困难;鉴于护理行业的特殊性,建议报考护理专业的女性考生身高1.55米及以上、男性考生身高1.65米及以上;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建议身高1.55米及以上;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且身体无残疾,建议男性考生身高1.64米及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53米及以上报考。请考生慎重选择。其它体检项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