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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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东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文物修复与保护
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具有中国古代陶瓷、字画及钱币、铜器、玉器等方面鉴定与修复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在政府文物管理、博物馆或陈列展览单位、考古单位、海关、出版、教育、文物、艺术品商店等行业从事文物鉴定、修复与管理等工作,具有职业发展生涯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职业岗位(群)
文物鉴赏师 文物修复师 内画技师 木雕技师 拍卖从业人员 文物及艺术品管理员等
三、培养规格
1、基本素质
(1)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遵纪守法的观念,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精神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4)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并取得山东省计算机文化基础证书;
(5)具有良好的英语应用能力,能阅读一般性的专业资料,并能用英语进行日常交流。
2、专业技能与知识
1、掌握文物鉴定与修复的基本理论,熟悉中国文物事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前景;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积累。
2、掌握文物鉴赏基本知识,具备鉴赏陶瓷、青铜、古书画、玉器等专项文物的基本能力。
3、掌握文物鉴定的一般修复常识和特定专项的专业修复知识,具备一般文物的独立修复能力和协同修复能力。
4、掌握木器雕刻、鼻烟壶内画、字画装裱等基本技能,具备从事各专项工作的操作能力。
5、掌握文物及艺术品拍卖的基本知识,具备从事拍卖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专业能力。
6、掌握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具备文物工作者的法制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