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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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辽宁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理工类民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须按照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院在录取期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委规定的加、降分政策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均予以认可。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①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②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进档考生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则招收第二志愿及其其他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