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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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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重庆市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4.录取体检标准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旅游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体均匀、牙齿整齐;面部、手部和颈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无口吃、色盲、色弱、斜视。校企共建旅游管理专业还要求:肤色好,无纹身,无狐臭,中英文发声标准,无活动、潜在的急性或慢性疾病,无传染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男生身高168-186cm,女生身高158-176cm;校企共建救援技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体型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女性身高要求160cm-175cm,男性身高要求170cm-187cm;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矫正视力1.0以上,身体裸露部位(面部、颈部、手部等)无明显疤痕, 肤色好,无纹身,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无明显的“O”型或“X”腿,行走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专业不接受色盲、色弱考生。

  5.录取顺序: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

  6.专业确定: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投档分数相同时安排在相同专业,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8.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