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北
4576人关注
行政主管部门:
湖北省
专科(高职)政法类公办

体检标准

  各专业不设定男女比例。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