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落实“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五条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实考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招录: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1.女生身高:162-4375px,男生身高:172-4625px。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好;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3.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视力:女生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表0.5;男生裸眼视力达到C字表0.7以上即可;无斜视、无色盲、色弱。
第十九条 我院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报考要求:限招男生,理工类,无色盲色弱。
第二十条 我院航海技术专业报考条件:男生身高165CM及以上;五官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丙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正常;双眼裸眼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其它项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按招生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例行复检。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