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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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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辽宁省
本科综合类公办

录取规则

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院校志愿录取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2)对于顺序志愿投档,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学校在辽宁省的艺术类招生,执行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投档录取,即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学校在辽宁省的体育类招生,执行体育类本科二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同意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学校没有专业级差,严格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严格按照其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如次第检索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分文、理科的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2)少数民族预科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完成预科阶段学习后,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分配专业。预科升入本科时不得跨越批次分配专业。

  3)高水平运动员: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员录取专业为市场营销。

  4)艺术类:

  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分文、理科的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5)体育类:

  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育(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部分专业的录取条件: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90分;化工与制药类(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教改实验班)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教改实验班)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

  7)违规考生处理: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国家、省招生政策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