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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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北京市教委
本科艺术类民办独立学院
体检标准
考生体检标准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外,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我校另作要求如下: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及方向要求考生双目视力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5.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听力正常;面部、颈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及皮癣。
考生体检标准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外,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我校另作要求如下: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及方向要求考生双目视力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5.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听力正常;面部、颈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及皮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