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分类考试招生政策解答 | |||||||||
一、我院2015年招生有哪几种形式? 1.分类考试招生 (1)综合评价招生;(2)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2.普通高考(含“三校生”单招)三年制高职招生。 3.中考五年制高职招生。 二、哪些考生可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 1.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考生,可申请我院综合评价考试招生。 2.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可申请我院免试招生。 三、分类考试招生与通过高考招生录取资格和文凭是否一致?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与高考统考招生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等均与通过高考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四、我省分类考试招生的时间安排及流程是什么?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通过各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和省招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进行,分为考生申请、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备案4个流程。 (1)考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有关高职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2)考核录取 高职院校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并有相应记录,高职院校严格按照本校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开展录取工作。 2015年4月15日前,各高职院校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3)报到注册 高职院校安排新生到校报到注册的截止时间不得晚于2015年4月28日,被多所高职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院校报到注册,新生到校报到注册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 (4)正式备案 2015年4月29日至30日,高职院校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五、我院如何组织综合评价考试? 1.考生申请。2015年3月6日8∶00至10日17∶00,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2.资格确认。考生于2015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考试准考证。 3.统一考试。我院定于2015年3月22日组织对入学申请者进行统一考试和测试。 (1)普通高中学生申请者,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为考生应具备的最基本的心理素质及专业基本常识等。 (2)“三校生”申请者,进行文化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文化课测试为笔试,考试内容包括中职水平的语文和数学等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测试为面试,考核内容为考生所报考专业大类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技能及实践操作技能。 六、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是什么? 我院对申请考生分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两类按照量化考核、综合评价总分排序。两类考生综合评价总分均为300分。 (1)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各科目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2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折算后满分为6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20分。 (2)“三校生”: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50分。 具体量化计算方法如下: 1.普通高中生: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赋分表
2.“三校生”:总成绩=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 我院对入学申请者按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七、我院分类考试招生专业有哪些? 护理、助产、中药、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园艺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生物制药技术、会计、营销与策划、财务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工程造价、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安全技术管理。 八、我院分类考试预录取考生何时入学报到? 预录取考生根据我院网站公示的预录取名单,于2015年4月20日至21日持准考证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