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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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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西省
本科师范类公办

体检标准

  (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