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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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山西省监狱管理局
专科(高职)政法类公办

录取规则

  1、学院录取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山西省对口升学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按分数排队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对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4、三二转段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学院转段考核办法,对中职阶段课程成绩、操行考核成绩全部达到及格以上者予以录取,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

  5、报考我院的考生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同时要求考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6、专业要求:报考我院刑事执行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在170厘米、女生身高在160厘米以上,裸眼视力在4.8以上。

  7、外语要求:根据我院现有条件,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