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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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上海市
本科艺术类公办
表演(戏曲音乐剧表演)
专业介绍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道德高尚、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艺术创造力强的中国音乐剧表演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本专业学生应具备马克思主义文艺观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和了解我国现阶段的文化政策;自觉履行先进文化的建设者和实施者的社会职责;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2.通过四年系统的专业学习,学生要具备比较扎实的戏曲功底基础、掌握现代音乐、舞蹈、演唱的表现能力。在此基础上能够熟练地运用话剧、戏曲、音乐剧等表演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创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3.拥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了解中外戏剧史,具有一定的美学观念。具备观察生活、理解生活、表现生活的艺术能力及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研究的能力。
4.学习期间须掌握一门外语,并可以进行基本的国外作品赏析和文化交流能力。毕业前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大学英语二级标准水平的考试。具有健康的体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