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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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浙江省
专科(高职)体育类公办
录取规则
7、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 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