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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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教育厅
本科综合类民办

体检标准

  根据体检结果,对部分考生不适宜就读的专业,依据上述原则调整专业。考生体检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