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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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民委
本科民族类公办
汉语言文学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和良好的人文素养,熟悉汉语及中国文学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中文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语言文学研究能力,同时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流能力,能在文化、教育、出版、传媒机构以及政府机关等企事业部门从事与汉语言文字运用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专业核心课: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含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中国现代文学(含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