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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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浙江省
本科艺术类公办
收费标准
学院按照国家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学费标准:音乐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10350元;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曲表演招考方向中,越剧演员的学生每年可享受学院专项奖学金)、艺术与科技专业每生每学年9000元。
住宿费标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价费〔2016〕209号)文件精神,按每生每学年1600元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