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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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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上海市教委
专科(高职)综合类民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招生政策

奖助政策

资助介绍1:

学校建立了“1+6”贫困生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开辟“绿色通道”, 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经学校认定的贫困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6项资助措施,学校承诺绝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资助介绍2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方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学校奖学金:

名称

金额 (元/年·人)

占学生总数

特等奖

8000

1%

综合奖学金

一等奖

4000

5%

二等奖

2000

10%

三等奖

1000

15%

优秀奖

300

9%

二、国家助学贷款

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用的不足问题,我校与中国银行对口合作,每年10月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8000元/年·人。

三、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2000—3000元/年·人

学校助学金:300—1500元/年·人

四、勤工助学

学校本着“培养能力、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的宗旨,开辟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尽力满足困难学生的需求。

五、学费减免

学校《学费减免条例》规定,对部分学习刻苦、表现优良、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

六、困难补助

学校《学生生活困难补助条例》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适当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