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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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四川省
本科师范类公办
收费标准
第五章 学费 住宿费 奖贷学金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住宿费:学校住宿费用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至1200元。
第二十六条 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生活补助,有关具体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表现良好、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奖、贷、助”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具体资助措施和资助项目详见“绵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b.mn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