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北
7212人关注
行政主管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本科综合类民办

就业情况

 第十五条学院按高等学校就业政策负责推荐毕业生就业。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学院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有用人机制。成立了专门的服务机构——合作教育与就业指导部,瞄准全国各大油田、大中型企业,落实毕业学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