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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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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西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招生政策

九江职业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九江职业大学——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院校代码:11505(国标码)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校址及办学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大道88号(濂溪校区)
  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91号(鹤问湖校区)
六、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向中西部地区生源大省倾斜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按阳光招生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志愿进行录取,专业根据相关规定及学校招生情况适当调剂。
3.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4.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规定执行。
5.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公布录取结果,学校负责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1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予以退回。
十、收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规定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学生公寓800或1000元/人•学年(四人空调间1000元)。
十一、助学政策:奖学金、助学金按国家、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同时对家庭特困的学生实行“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扶贫助困的方式给予帮助。
十二、附则
  1.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2.本章程由九江职业大学招生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0792-8375558、8377677、8189297 传真:0792-8371775
网址:www.jjvu.jx.cn 邮编:332000
QQ号:800087558、326302328、11769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