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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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
本科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及要求: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精神执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
1.我校对进档考生其专业的具体安排是:对于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即先按考生实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⑴安徽省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按安徽省艺术统考投档规则录取。
⑵省外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优先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优先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录取。
3.中外合作办学的考生,进校后应与我校签订承诺出国学习的相关协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国,按协议执行;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应在75分及以上。
4.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5.英语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应在110分及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英语高考成绩应在95分及以上。
6.我校录取新生时各专业对身体的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我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