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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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
本科综合类公办
绘画
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 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或教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根据所择定的油画、版画、壁画、水彩画等不同的专业方向,在能力结 构要求上,要求具有该专业方向方面较扎实的绘画基本功,掌握该专业方向必要的理论知识和较 全面的专业素质。同时,应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发掘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引导和发展学生 在绘画创作方面的潜能,使之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从事本专业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
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素质:
1.在素质结构方面,在思想道德素质上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以 及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团体合作意识;在文化素质上具有较好的中西方传统文化素养、文学艺术 修养,并具有现代意识、人际交往意识;身心健康。
2.在知识结构方面,要求除本专业确定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外,同时具有一定的外 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文献检索、论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文学艺术、历史哲学、政治思 想道德、心理学等方面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主干学科:美术学、艺术学理论。
核心课程:素描、速写、解剖与透视、色彩基础理论、色彩(静物)、社会实践(风景、采风)、所 择定专业方面的绘画(人物、人体)、绘画材料、创作、中国美术史、西方美术史。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下乡写生、艺术考察、社会调查、毕业创作、毕业实习等。
主要专业实验:素描、绘画、艺术创作。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