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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关于印发《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云亭班”
试点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云亭班”试点培养计划》已经2010年4月22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云亭班”试点培养计划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09—2015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和《西北师范大学2009—2015年本科教育发展规划》关于加强本科教育、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优秀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学校决定实施本科教育“云亭班”试点培养计划。
一、试点培养方式与目标
本计划在基础学科相关专业中遴选确定部分专业,选拔专业基础好、综合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本科学生单独组班,制订全新的培养方案,配备高水平的任课教师,创新教学模式,开展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坚实的专业基础和较高的综合素质,把学科前沿融入课程教学,将科研训练纳入培养计划,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
本计划的目标是:培养专业基础扎实、专业功底深厚,具有一定创新能力、适合进行学术研究、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本科生;毕业生的培养质量高、就业竞争力强,有较大比例的毕业生进入“985”、“211”高校继续深造,并为我校提供硕士、博士优秀生源;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产生一批以学生为主体的、质量较高的学术研究成果。同时,以试点培养专业为示范,带动更多的专业推进教学改革与建设,整体提升本科培养质量。
二、试点培养专业申报与确定
1、学校于2010年6月组织开展首批试点培养专业的申报、遴选工作。首批拟设置6—8个试点培养专业,并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进行试点培养。
2、拟申请试点培养专业的学院,需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教育“云亭班”试点培养专业申请表》,提出对试点专业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的改革思路与具体措施,以及毕业生拟达到的具体培养目标和预期成果。
3、学校组织对学院申报的试点专业进行评审答辩,提出拟进行试点培养的建议专业,报校长办公会议最终决定。
4、学校对试点培养专业的教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根据实施效果,学校再决定其它批次试点培养专业的申报遴选工作。
三、学生遴选与管理
1、试点培养专业的学生遴选,要注重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学术兴趣和发展潜质等,将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选入本计划进行培养。
2、试点培养专业可从当年入学新生中选拔,进行四年的培养,也可从一年级学业结束时选拔,进行三年的培养。每个试点培养专业每个年级最多设置一个教学班,学生人数控制在30人左右。
3、进入试点培养的师范类学生,不再按师范类要求培养,执行新的培养方案。对确有师范培养需求的学生,可选修必要的师范类课程。
4、试点培养专业的学生管理实行导师制和班主任管理相结合,制定灵活的课程选修、免修等制度。每个试点培养专业要建立可操作的、一定比例的末位淘汰机制以及增补机制。
四、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
学院要根据学生实际,精心研究设计试点培养专业的培养方案,本着“强化基础、因材施教、开展研究性学习、注重能力训练”的原则,为试点培养专业建立全新的课程体系,并在教学实践中不断予以优化完善。
1、学院要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同类专业的培养方案,改革现有课程体系,精心研究设计能够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专业课程,并大力开展课程建设。专业基础课、主干课的教学,要将知识传授与研究方法、研究能力的培养结合起来,全面实施研究性教学;特别是高年级课程,要以问题为导向,以论文作业、专题研究、课程设计、研读文献、研究性实验等为载体,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式学习,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反思批判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学院要更新教学理念,大力推进教学模式、内容与方法的改革,让学生有自主学习、自由探索的时间和空间,参加科学研究项目,培养他们的科研兴趣,提高他们的学术研究能力。
3、学院要安排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的高水平教师担任试点培养专业的课程教学和学生导师,聘请本专业的知名学者指导和参与试点专业的培养工作。
4、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学术科研氛围和开放平等的交流氛围,拓展学生思维,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创新意识。
5、学院要创造条件,各级各类实验室向参与试点培养的学生开放,并为学生开展研究活动提供专门的场所。
五、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1、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有关负责人和部分教授专家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是:负责制定计划、筹措经费;审核确定试点培养专业;组织和指导试点培养计划的实施;对试点培养专业的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依据检查、评估情况做出责令整改或是否继续进行试点培养等决定。
2、学院成立由院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相关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和教授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具体职责是:负责本学院试点培养专业的建设;负责审查、论证本学院试点培养专业的培养方案;为试点培养专业的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对本学院试点培养专业的培养过程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及时解决培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证试点培养专业的教学质量,并达到培养方案提出的预期培养目标。
3、经学校批准设置的试点培养专业,每个专业一次性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专业培养方案的制订。学校组织对试点培养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论证。
4、学校在正常教学业务费之外,给试点培养专业每班每年增拨10000元教学业务费,用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5、与试点培养相关的教学研究、教学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学校在教学研究与建设立项中给予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