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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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浙江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体检标准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报考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的考生无色盲。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要求、特点及今后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