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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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
本科艺术类公办

录取规则

  (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11.美术设计类各专业(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2.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表演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其他艺术类联考和内蒙古艺术学院校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舞蹈表演专业的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舞蹈表演专业联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180分、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舞蹈编导专业的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舞蹈学与舞蹈编导专业联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达到180分、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自治区编导类统考成绩。要求语文单科成绩100分以上。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自治区汉授播音与主持艺术联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分数线后,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7.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75分以上。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考生:

  18.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各专业及下设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要求,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9.美术设计类专业(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要求,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校考成绩。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要求,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1.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75分以上。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