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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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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江苏省
专科(高职)理工类公办

录取规则

  1、学业水平要求: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

  2、专业加试要求: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3、外语语种要求:我院所有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要求。

  4、男女比例要求:我院所有专业对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6、录取具体方法: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最低录取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省外录取规则

  对于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录取规则执行。进档考生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执行,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8、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适当降分或加分投档的政策。

  9、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区、市)及我院有关招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