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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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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河北省
专科(高职)综合类公办

录取规则

  按全国统考成绩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

  2.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计划缺额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满额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3.执行各生源省招委对考生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的相关规定。对于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均按照投档分数录取。

  4.报考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5.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不限定招生男女比例。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