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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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主管部门:
湖北省教育厅
专科(高职)理工类民办

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时必须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我院的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2、学生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体检复查费、公寓卧具费、实习劳保用品费、军训服装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在入学报到时按国家规定和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