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13987
江苏省招生代号:文科类、理科类及艺术类专业1844
江苏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1857
其它省份招生代号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院校全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二、院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五、学习年限:四年
六、招生计划
我院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考生也可访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查询。
七、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的报考语种为英语;小语种各专业不限报考语种;报考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其他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5.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第二小批,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文、理科本科二批(含招生代号为1857的高校中外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项目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必测科目等级均达到合格(C级及以上等级)。
6.江苏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浙江省、山东省和海南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八、录取规则
(一)调档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院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3.2020高考作文选题预测_疫情下的高考我们该做什么作文范文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