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是全社会了解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4021
五、学校地址:天津经济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一所为生物医药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学院,国办公立,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服务辐射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圈。学院历经六十余年职业教育,以“行业好、专业好、就业好”闻名遐迩,能够系统培养运用现代生物医药应用技术,药品基础研发服务,药品生产、检验、销售和流通,用药指导及制药工程设备维修,医疗器械制造等领域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发挥行业办学的优势,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共建”的办学模式,确立“工学结合、订单培养、联合培养”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同时,学院注重培养学生多项职业技能,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毕业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1+X”证书制度,使每个学生在取得高等学院毕业证的同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为顺利进入生物医药行业工作打好基础。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各项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另外,通过与企业深度合作,对学生实施和提供订单培养资助和勤工俭学岗位资助。
我院被天津市工信委命名为“天津市生物医药高科技人才培养基地”,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命名为“现代医药与生物技术创业人才服务基地”。非天津市户籍学生,毕业后可以享受天津市政府相关户籍政策,满足相关条件的毕业生可以落户在天津。
第二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招生就业处(简称招就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院纪检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在招生期间,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纪律,具体实施对学校招生录取的监督与检查,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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