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696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金融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投资与理财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证券与期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会计信息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国际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专科毕业生由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作为资助专项经费,结合学校自身情况制定以下具体资助项目: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
1.校内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二等奖学金8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10%);三等奖学金4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20%)。
2.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150余个固定勤工助学岗位,50余个灵活勤工助学岗位。
3.根据学校《学费减免实施办法》,学校对特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全部或部分的学费减免。
第九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3.2020高考作文选题预测_疫情下的高考我们该做什么作文范文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