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滨海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校2020年在部分高职(专科)专业中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为使我校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滨海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滨海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文化素养和技能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滨海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青岛滨海学院 学院代码:10868
第五条 学院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嘉陵江西路425号;邮政编码:266555
第六条 学院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学院简介
青岛滨海学院始建于1992年,2005年成为山东省首批(两所)民办本科高校,2009年具备学士学位授予权,2017年被确定为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19年与青岛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酒店管理学院、教育学部、艺术传媒学院、医学院等13个教学单位。共开设48个本科专业、27个专科专业。有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优势特色专业、市校共建专业20个,市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26门。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外籍留学生200余人。
学校占地1200余亩,建筑总面积5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5亿元,总资产50亿余元(不含附属三甲标准医院);现有图书馆3座,纸质藏书206万余册,电子图书140余万种(16TB),阅览室座位5132个;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教室座位17873个、200座以上学术报告厅6个、1600座礼堂1个;建有13个实验(实践)教学中心,10个校企一体化校内实习基地和132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内含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新金属功能材料及先进表面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机电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35万平方米的母婴护理实训中心、4.3万平方米酒店管理专业实训基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五星级标准珠山大饭店)、青岛市建设标准最高的精准医学与保健研究中心、1.4万平方米世界动物自然生态博物馆;有综合运动场、四季游泳馆、体育馆等运动场地46个;2020年,总投资30亿元人民币、占地226亩的三甲标准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军民融合医院)已试营开诊;总投资12亿元,占地300余亩大珠山校区建设进程近半,2020年将入驻首批学生。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53人,其中高级职称512人,博士、硕士学位者1029人,硕博教师占教师总数82.1%,另有外籍教师15人。在山东省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中,我校连续四年共获得7个一等奖,两次获得“优秀组织奖”。
学校以创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发展目标,重视内涵建设。先后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是山东省首批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建设高校和山东省民办高校优质特色发展项目支持计划高校;被评为全国德育先进典型、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教育部应用技术大学战略研究改革试点院校、山东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文明校园、企校合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教务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务相关工作。
第十条 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为:0532-83150198
第四章 报名与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通过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山东省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参加高考补报名。
(二)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三)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护理、助产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
我院2020年单独招生计划3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项目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制 |
|
计划数 |
综合评价招生 |
应用日语 |
三年 |
40 |
|
应用韩语 |
40 |
|||
应用英语 |
50 |
|||
护理 |
50 |
|||
学前教育 |
50 |
|||
助产 |
50 |
|||
声像工程技术 |
40 |
|||
国际贸易实务 |
50 |
|||
旅游管理 |
50 |
|||
市场营销 |
50 |
|||
国际商务 |
40 |
|||
物流管理 |
40 |
|||
会计 |
50 |
|||
人力资源管理 |
40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40 |
|||
工程造价 |
5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0 |
|||
网站技术 |
40 |
|||
单独招生 |
电子商务 |
9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80 |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90 |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40 |
备注:1.我校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采取全日制培养模式;2. 单独招生各专业均不限报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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