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是学业水平测试的简称,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小高考或者会考。以下是黑边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学考的内容,供参考。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苏教基〔2005〕16号)的精神,设置全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 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是为了加强对高中的课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同时,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实行学业水平测试有利于促进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高校更加科学、自主地选拔人才。 学业水平测试从2005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行。
学考没过可以参加高考。但是,你报名高考时,你不属于高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是指具有高中学历的学生,包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的毕业生,拿到毕业证才叫毕业生,没有毕业证的你属于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考。
会考成绩不影响考生参加高考。
高考结束后能正常填报学校,只是在你和别人同分的情况下会影响你是否能被录取。
学生某科会考不合格,不会影响他参加高考的资格,但会考成绩可能会影响到录取。比如高考成绩同样上线,但一个考生会考科目全部合格,且有好几个A,而另一个有几科不合格,高校自然会选择平时成绩好的考生。
可以参加高考,但高中***拿不到。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出台《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学生可以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意见规定,语文、数学、外语(课程)、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意见还规定,在实行高考(课程)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考试内容方面,意见要求各省(区、市)根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及要求确定考试内容。要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的考试提出要求。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
意见强调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学校要均衡安排每学年的授课科目,统筹确定每个年级的学生参加考试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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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出台的考试新规规定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意见还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