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于5月21日起,在“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访问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自5月23日开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卡,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交给工作人员。
2、考生须于5月23日前申请天津“健康码”,持有绿码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绿码。手机要在亮码后录检时交给考点工作人员,不能带入考场。
3、5月23日至6月5日,考生尽量不要离津,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尽量避免与外地来津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4、考生须于6月3日至6月5日,登录“招考资讯网”访问并打印准考证,并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地点进行检录。
5、考生须听从考点教师指挥,按时按要求分散进退场馆,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6、考生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如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7、考生可将消毒纸巾等个人防护用品带入考点,除在进行体育测试中不需佩戴口罩,其余时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8、考生若在5月23日至6月5日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报名单位,并到考区指定的医院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9、如属于从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返津的考生,须按我市统一规定,提供返津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返津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10、5月23日至6月5日,考生须每日配合报名单位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