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一些高考“优先项目”仍有模糊之处,建议在新的高考季到来之时,要加大透明公示力度,接受社会的监督,绝不能在“体内循环”了事、让公众“雾里看花”
关注理由
重大案件总在不经意间发生。快餐式的阅读后,案件又会不经意间从你脑海消逝。其实,有些案件值得留在你心底,因为其中有生命、有道德、有法治、有警示……每周,《法制日报》案件版都会推出“案件特稿”栏目,为你解读上周重大案件,体会其中法理情。
上周,辽宁省2021届18名高中毕业生办理二级运动员证享受加分腐败案情的详细披露,最为引人关注。每年高考过后,围绕加分都会发生一些新闻事件,引发有关其存废的争论。在激烈竞争中,高考加分逐渐变成家长和学生眼中的“唐僧肉”,甚至引发了一系列“高考加分腐败”。毋庸置疑的是,高考加分政策的初衷是良好的,是为了改变高考“唯分数论英雄”的不足。不过,令人深思的是,为什么一个好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渐渐走样并被异化?
我国古代科举考试开创于隋朝,发展于唐代,完善于北宋,强化于明清,历时一千三百余年。“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作为我国古代一种最重要的考试制度,科举考试的重要性相当于今天的高考。为了拿到这张通往官场的“入场券”,有的人寒窗苦读,期望以真才实学取得;有的人则“另辟蹊径”,处心积虑寻找各种歪门邪道。在明代,进入最高学府国子监读书的“例监”,便是花钱搞到入学指标的学生。
自古至今,这种腐败现象因为破坏公平正义,而饱受社会诟病。
上周,“高考加分腐败第一案”——辽宁省2021届18名高中毕业生办理二级运动员证享受加分案情详细披露,涉案两人犯受贿罪,其中一名教练被判有期徒刑6年。此起“高考加分”案揭开了背后的利益链,中间诸多监督环节沦为摆设发人深思。
一年一度的高考仅剩一个多月。按照教育部等5部门新规定,从今年起高考将取消体育、省级优秀学生、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等多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不过,在目前新规定中仍保留一些地方性加分的裁量权。有家长依旧忧心忡忡,担心这些所谓地方或自主招生优先项目,其中仍存有腐败的空间。
体优生加分成腐败重灾区
每年高考过后,围绕加分都会发生一些新闻事件,引发有关其存废的争论。这似乎已成为了一种“常态”。
和往年相比,2021年的此类事件格外多,质疑、反对声尤其强烈,其中最为著名的莫过于媒体曝出的“辽宁有体优生1072人”事件。在辽宁省纪委介入调查后,当年最终有270名考生放弃加分资格。后经法院审理查明,自2021年8月至案发前,担任辽宁省鞍山市田径学校校长、鞍山市足球运动协会副主席的孟宪森和鞍山田径学校外聘足球教练的姜维平,两人联手从事“高考加分生意”。今年3月,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下发判决书认定,姜维平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孟宪森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依法没收二人的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鞍山市宣判的这起案例是辽宁对体优生加分腐败施以司法惩罚的第一起案件,其导向性及案件背后暴露出的问题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