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2月1日-10日进行。随迁子女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新政”也将于2021年开始启动。日前,记者就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升学考试的“热点问题”采访了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1.2021年,那些随迁子女可以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
答: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广东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137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2021年在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并有3年完整学籍的,可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报考高职院校。
2.如何落实省政府《通知》要求?
答: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通知》要求,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一是明确随迁子女在广东省报名高考所需的具体各项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二是明确报考的手续和程序;三是明确随迁子女资格认定的部门职责及保障措施。
3.《实施办法》是如何制定的?
答:为扎实推进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广东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137号)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摸底调查,通过深入各地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面临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并经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后向社会公布。
4.《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如何?
答:11月20?26日,《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考生、家长及社会有关人士提出一些意见和修改建议。省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人社厅、住建厅对这些意见和建议非常重视,进行了逐条梳理和研究,吸收了部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对《实施办法》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形成了现在公布的《实施办法》。
5、《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办法》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考条件、实施时间、报考要求、资格审核、录取实施办法以予明确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等依法依规进行界定,着重可操作性,做到条件明确,操作方便易行,以扎实有序地推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同时,本着以生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实施办法》统筹考虑了当前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现状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由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后,统一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分送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认定,减去考生来回奔波的繁琐,切实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