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在京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期间,高校和市高招办要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参加不同批次(类型)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简称“特殊类型招生线”)。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高校须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
参加本科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学考等级考成绩构成,总成绩满分值为750分。高校将统一高考成绩、学考等级考成绩作为本科录取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职(专科)阶段采用“统考+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专科录取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招生高校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中选定2门作为资格要求,考生相应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方能投档。专科录取时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各自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高校应结合在京招生计划数及生源分布情况,在市高招办规定时间内明确本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市高招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美术类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高职(专科)平行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符合要求且有计划余额的志愿。当报考同一志愿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该志愿计划余额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美术类依次比较美术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录取过程中,首先在批次分数线上进行考生已填报志愿的录取,如有高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依次进行批次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录取和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1.明确各项重要的时间节点
控制分数线、各批次车辆工程、土木工程、财经类专业、语言类专业等,如果选择深造,就可以选择一些基础型、理论型、适用面较宽的专业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