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宁夏分别发布通知,明确2024年高考及艺术统考报名、考试等相关工作安排:浙 江高考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
高考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
艺术类各专业省级统考时间:
美术与设计类:12月2-3日;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12月9日开始;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笔试科目12月9日上午;
播音与主持类:12月9日开始;
舞蹈类:12月9-10日;
书法类:12月10日;
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12月16日;
音乐类(笔试科目):12月17日;
音乐类(面试科目):12月18-24日。
宁 夏
高考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5日;
高考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5日;
艺术类考生网上缴费时间:11月13日前完成;
艺术类各专业省级统考时间:
美术与设计类:2023年12月2日至3日;
书法类:2023年12月3日;
音乐类:2023年12月8日至10日;
舞蹈类:2023年12月8日至10日;
播音与主持类:2023年12月10日;
表(导)演类:另行通知。
原文如下:
01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现将《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2024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通知转发到当地所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高考报名是高校招生考试的基础环节,报名信息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报名政策和具体办法的宣传解读,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难点、变化点培训,严格把握工作程序和时间节点。
要强化考生资格审核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严格报名、加分、合理便利等资格审核,认真查验相应证件、相关材料,仔细核对户籍、学籍等信息。要扎实开展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让考生明白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和考试违规等带来的严重后果,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X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要耐心做好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以数字赋能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积极营造和谐温馨的高考环境。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7日
2024年浙江省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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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 〔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随迁子女在我省可报考普通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参加报名。
(四)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X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人,具备报名资格。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尚处于暂停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少年班报考办法
报考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资格的高校的考生,须先按高校要求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凭高校发给的报考证明,到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少年班考生的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报考少年班招生有效。
二、报名办法
报考2024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报名,包括高职提前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保送生等高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
(一)报名具体事项
1.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报名。
2.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与体育类不能兼报。艺术类或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
3.艺术类考生除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包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艺术类省统考共设6大类,即: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书法类。
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教育声乐主项、音乐教育器乐主项4个方向。考生默认考试科目为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器乐,其中乐理、听写、视唱为必考科目,确定只报考音乐表演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声乐或器乐科目。所报方向包含声乐、器乐科目的,必须按要求选定一种声乐唱法、乐器,相应科目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定的声乐唱法、乐器相一致。兼报的考生最多可生成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音乐教育声乐主项、音乐教育器乐主项4种不同总分,录取时根据所报考高校专业要求采用不同的总分。
舞蹈类考生必须按要求选定一种舞种,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须与报名时选定的舞种相一致。
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3个方向。
考生须选择相应的省统考科类、方向(可多选),并同时填选相关信息,完成省统考报考手续。平行志愿批次录取志愿填报时,各科类志愿不能同时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科类填报,同一科类内不同方向可兼报。
美术与设计类省统考考生在高考报名地所属的设区市参加专业考试。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书法等5类省统考,专业考试在指定考点集中进行。各科类省统考时间安排见附件1,报考简章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先参加相应科类、方向的省统考且成绩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考生要按照校考高校的要求,另行向高校办理校考报考手续。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4.体育类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参加相应的体育术科考试。考生报考体育类,视同已办理体育术科考试报名。其中,报考体育特招生的考生,另须参加全省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按要求填报体育特招生专项测试的信息,并在报名系统里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图片):在高中阶段获得我省体育特招生相应项目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前六名(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体操项目在地市级及以上体操比赛中获得过男、女个人全能前六名)的证明或者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5.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在我省高考报名系统中进行文化报名外,还须登录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专业测试的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和报名,具体时间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通知。
6.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申报材料须于4月底前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办理。
7.随迁子女报名办法和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18〕86号)执行。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其中,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生从中自主选定1个语种参加考试,所选语种必须与1月首次考试一致。为方便考生,6月高考外语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工作安排在2024年4月,与6月选考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工作一并进行。报名点学校须落实告知制度,确保考生知晓有关政策和程序。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体检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政策加分等相关事宜按《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考〔2021〕39号)和《202 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执行。
(二)拟报考有英语面试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可自主报名参加英语面试。免英语听力测试的考生,其成绩折算办法按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教学司〔2002〕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提前毕业的非高三年级学生,按2024年5月10日前高中学校提交的该生《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确认报考资格。
(四)招生考试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省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包括文化考试、术科考试)的《准考证》,一般在考试前3天开始由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访问打印。
(六)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高考报名期间,须公布咨X电话,畅通联系渠道,积极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附件1:2024年浙江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时间安排表
附件2: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
2024年浙江省
单独考试招生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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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或综合高中毕业;其中,经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考招收退役士兵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可放宽为各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三)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参加报名。
(四)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X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人,具备报名资格。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普通高级中学的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士兵除外)或在校生;
3.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具体事项
1.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报考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报名前须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制定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报名。
2.报考类别:分十七大类,即: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其中艺术类分为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影视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2)、舞蹈(专业考试代码为3)、音乐(专业考试代码为4)、时装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5);其他类分为安全防范(专业考试代码为1)、体育(专业考试代码为2)、学前教育(专业考试代码为4)、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代码为5)、汽车专业(专业考试代码为6)、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专业考试代码为7)。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职业技能考试。
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收经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只招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优秀毕业生,均不组织职业技能考试。
3.申报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须在报名页面下方的对应栏中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相关申请,申报材料须于4月底前报送相关主管部门,逾期不予办理。报考其他类(退役士兵高职)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不再享受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政策加分。
4.随迁子女报名办法和残疾考生申请考试合理便利按《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化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浙教办考〔2018〕86号)执行。
(二)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及时反馈结果或要求补充材料。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体检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同时进行,具体工作按报考当年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另发)执行。
(二)政策加分按《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考〔2021〕39号) 和《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另发)执行。
(三)招生考试费按照《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33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文化考试准考证一般在考试前3天开始,由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访问打印。
(五)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须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高考报名期间,须公布咨X电话,畅通联系渠道,积极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附件:2024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
02
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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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对象
所有拟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疾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生、消防学院单独招生等),均需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截止日期按2023年12月31日前推连续计算,下同),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3年,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须提供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结业证书或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中等阶段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书);或考生高中阶段在区外学校实际就读,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须提供高中阶段实际就读学校出具的完整的学习经历证明),且考生本人必须在外出就读前在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办理外出就读备案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外出就读备案登记手续的,按本条第8款执行;
(3)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1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小学、初中和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
(4)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5)考生父亲或母亲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入我区党X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按宁党发〔2009〕47号文件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部队调防干部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6)考生父亲或母亲来宁投资经商满3年(截止日期按2023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经评估确认,近3年各种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近3年每年缴纳各种税金25万元以上(含25万元),按有关规定办理过来宁投资经商备案登记手续,考生本人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满3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3年,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符合宁夏普通高中毕业标准;
(7)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宁夏全日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3年,并完成规定的学制年限,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6款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本科院校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8)考生在宁夏有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但不符合上述第1至7款规定的,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除第一批录取以外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
(9)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连续6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含6年,截止日期按2023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连续居住6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6年,截止日期按2023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费(含3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截止日期按2023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初中和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6年(截止日期按2024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以及区外除第一批录取以外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者专业。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10)非宁夏户籍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满3年不满6年(含3年,截止日期按2023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含3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截止日期按2023年12月31日前推计算),考生本人在宁夏高中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截止日期按2024年8月31日前推计算)、具有宁夏高中阶段学籍和宁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的完整的高中就读档案(包括考生本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和学生手册),可以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报考区内除第一批录取以外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或专业。不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回户籍所在省报名参加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得少年班、数学英才班考试资格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文史类、理工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
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职教师资提前单独招生、残疾生单独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生、消防学院单独招生等)都必须按文史类或理工类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相应科类。报考体育类专业的,文科考生按文史类报名,理科考生按理工类报名,报名时还须同时填报“兼报体育类”选项。
拟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外语类专业及要求进行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高考报名时须填报参加英语口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才能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考生在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取得考生号后,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本人信息。
1.具有宁夏户籍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
2.具有宁夏户籍的往届毕业生、限报考生、无我区学籍考生和其他特殊情况考生,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的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不得拒报。
3.不具有宁夏户籍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必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不得接收往届和非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校组织的报名。
(二)报名流程
第一时段(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5日进行网上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第二时段(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和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5日;其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和网上缴费须在11月13日前完成;
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初步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30日;
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
第五时段(考生照顾政策及残疾考生申请便利审核时间):2024年4月30日前;
第六时段(体检、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集中体检和审核工作并将体检表、综合素质评价表送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扫描,4月30日前体检工作结束。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须负责填写《2024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并在网上录入本人基本信息,申报照顾政策项目(含“山区”考生照顾项目和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源项目)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资格;选择是否参加英语口试;拟报考艺术类或者体育类的考生还需录入兼报艺术的类别或者是否兼报体育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时间安排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艺术类以外,还需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和戏曲类中选报一个科类,各科类不得兼报。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考试办法详见《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班级管理员(班主任)负责复核《2024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并在网上复核考生报名信息,如实录入考生学籍、户籍信息。信息确认期间,报考点(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场所或学校,下同)负责初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等照顾项目和农村考生身份。
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报考考生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协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考生填报的《2024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中的报考资格、农村考生身份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照顾项目等进行复审并公示。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终审全区照顾项目(不含民族和山区照顾项目)并公示。
(三)报名材料
为加强考试管理,防范打击替X、伪造身份等违规报考行为,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继续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信息同步进行。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具有宁夏户籍的考生提供户口簿;不具有宁夏户籍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须提供父亲或者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夏具有规定要求年限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材料;
2.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宁夏户籍的考生,提供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证明(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籍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中区外就读学生及来宁投资经商等人员子女还必须提供允许在宁参加高考的备案登记表;不具有宁夏户籍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提供自治区教育厅监制的《义务教育证书》,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宁夏高中阶段招生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的完整的初高中就读档案,就读档案包括考生本人初中学生登记表、初中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高中每学期报名注册登记表;
4.申请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户籍已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还需持证明本人身份及搬迁时由迁入县(市、区)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现场信息确认及网上缴费
考生持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资格初审。
3.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如因技术原因等无法采集的,需登记无法采集的原因,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备案,确保考生身份信息完整准确。
4.进行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现场采集。
5.考生现场核对报名信息登记表无误后,签名交报考点,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保存备查,并在考生录取后装入考生纸质档案。考生须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填报不慎或校对不认真,导致信息错误,影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现场确认无误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只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成功才表示报名完成,未缴费视作放弃报名。考生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无误,且已网上缴费的,后续不予受理退费申请。
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未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缴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组织分工
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报考点,按照分工及职责组织实施。
(一)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网上报名系统正常运行,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发布相关信息,培训有关工作人员等。
(二)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协调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负责辖区内报考点的安排确定;培训和选派报考点管理员及工作人员;负责登录密码的管理工作;在报名的各个时段及时通知并组织考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和现场确认工作;初审考生本人申报的所有照顾项目,并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目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准确无误;做好报考资格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标识公示工作;做好“山区”考生的资格审核和标识工作;做好符合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报考考生资格的审查、信息采集、公示和标识工作;对农村考生要认真复核其农村户籍身份;实时监控考生网上报名和信息现场确认情况;及时处理网上报名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打印综合素质评价表,并组织做好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打印考生体检表,并组织做好考生体检工作等。
(三)报考点负责本报考点网上报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成立网上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设立联络员、技术指导、班组管理员等岗位,明确各个岗位责任;打印发放考生报名表(草样);组织、指导本报考点考生网上报名工作;监控本报考点考生填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进度;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网上填报信息场所及服务;帮助考生解决信息填报和信息现场确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本报考点的考生按时上网填报信息和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做好本报考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做好报考资格公示工作和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公示工作;为考生提供网上报名的咨询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化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维护本辖区派出所代码库和中学代码库工作,设置报考点管理员账号和权限,生成往届生、社会考生和不具有宁夏户籍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的网上报名考生号;报考点设置班级管理员(班主任)账号和权限,由班级生成具有宁夏户籍考生应届生网上报名考生号。
(二)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可在考生网上报名和考生信息确认期间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第4条中第7、8、9、10款的考生,还须要求考生填报相关报考承诺书。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依据同级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组织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认真审核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核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目并修正照顾项目特征信息,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以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四)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应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高校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并公示本校考生报考相关信息。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户口所在地、应往届、农村户籍、是否符合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是否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等内容。
(五)考生网上报名数据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提供考生相关信息,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六)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用户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原则只建立一个管理员账号和一个操作员账号,用户名须实名注册。提醒考生妥善保管系统登录密码,如考生忘记密码,可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通过手机短信方式设置新密码。
(七)残疾考生需要提供考试“合理便利”的,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应在2024年1月底前,向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原件,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和审核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牵头组织由教育考试中心、残联、卫生健康等部门组成的专家组,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在2024年3月31日前,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批。
七、违规处理
在高考报名户籍、投资、纳税、工作经历、住所、社会保险、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照顾项目等环节中徇X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已录取的高校学籍等处理。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报名考试费
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145元/人。兼报英语口语测试的考生还需另缴英语口试费30元/人;兼报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需另缴考试费,收费标准以最新批复为准。
本办法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
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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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办〔2023〕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艺术类考生报名
(一)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我区参加艺术考试报名。符合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报考普通高校文史、理工类考生,可兼报艺术类专业科类。
(二)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考生报名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附件1),选择本人报考的艺术类专业科类,不得跨类别兼报。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方向,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戏曲类的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其他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由我区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表(导)演类采取与其他省份联合组织的方式实施。
(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以下简称“高校校考”)的考生须参加我区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具备参加高校校考报考资格。
(四)省级统考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时进行,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5日,逾期不予补报。
(五)在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网上填报时,须填写兼报艺术,并填写艺术类专业科类。2023年11月27日后,考生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省级统考准考证。
所有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以最新批复为准。
(六)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于2023年11月13日前,完成兼报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信息确认和缴费工作。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省级统考和高校校考。
(一)省级统考
1.考试内容。
全区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形式,各科类省级统考的科目、分值、考试内容、考试要求、考查范围以《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招委办〔2023〕4号)中的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为准。
2.考试形式。
舞蹈类全部科目实行考生现场考试,评委现场独立打分;播音与主持类全部科目和音乐类视唱、声乐、器乐科目实行“考评分离”,考生现场录音录像,考后统一组织评分;书法类全部科目和音乐类乐理、听写科目采用笔试形式,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美术与设计类全部科目采用笔试形式,由地市级教育考试中心组织,统一网上评卷;表(导)演类的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与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见附件2。
4.考试相关要求。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接受安检,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严禁将手机等违规物品带入考点。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考试分组及要求进入考点备考,根据考试系统随机编排参加考试。考生不按时到达考点备考、不按照考试系统编排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不再安排考试,责任自负。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核对考生报名信息、指导考生打印准考证。
5.成绩公布。
我区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合格分数线将于2023年12月底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省级统考成绩一分段表。考生本人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省级统考合格证。
(二)高校校考
1.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凡报考高校校考的考生,持我区省级统考合格证,按照所报高校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2.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在宁招生的高校原则上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向教育部申请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组织校考的高校要结合人才培养定位,加强与省级统考的衔接,科学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计划的6至8倍。
3.在我区招收艺术类专业的招生院校,应在高考艺术类信息交互系统及时报送合格考生信息。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三、艺术类计划编制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试点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除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以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均须按照艺术文、艺术理分别编制来源计划,并明确各专业所属艺术类别(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中的一类,音乐类须明确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2个方向,表〈导〉演类须明确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3个方向)。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四、艺术类划线
(一)文化课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分别按艺术文、艺术理划定本、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线。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划定各科类省级统考合格线。
五、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专业招生分本科艺术类A段、本科艺术类B段和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三个批次。
(一)本科艺术类A段。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高校和教育部批准组织艺术校考的普通高校或专业。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二)本科艺术类B段。包括除艺术类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艺术类专业科类投档,每个专业科类设置8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三)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所有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艺术专业科类投档,每个专业科类设置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志愿。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院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征集志愿,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征集志愿设置原则上与原批次相同。
六、艺术类投档规则
(一)本科艺术类A段: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统考成绩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下同)达到我区艺术专业各科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二)本科艺术类B段:高考总分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各科类文化课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省级统考成绩合格,分艺术文或艺术理,遵循考生志愿,按综合分成绩排序,按专业科类分别以1:1比例投档,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50%、省级统考成绩(按总分750分折算,下同)占50%的比例计算,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成绩按高考总分占70%、省级统考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省级统考成绩排序;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总分、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排序。
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科类具体折算办法为: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省级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70%+省级统考成绩×2.5×30%。
(三)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高考总分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各科类文化课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投档规则参照本科艺术类B段。
七、艺术类投档录取顺序
(一)本科艺术类A段顺序志愿投档录取;(二)本科艺术类B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三)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八、违规考生处理
参加省级统考或高校校考被认定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X院、最高人民检X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X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
2.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与地点
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