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的实行代表了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我国古代社会中,血缘政治以血缘为纽带,也称为贵族政治。而秦始皇设职授官,是官僚政治的开始。秦朝在全国推行郡县制,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标志。
第一,从权力的来源说,贵族的权力是自然的权力,自然而然地拥有权力;官吏的权力则是由皇帝授予的。贵族是食土临民者;官吏临民却不食土。
第二,从权力运作看,贵族的权力运作具有自主性,他可以决定他治下的一切事情;官吏则必须受制于皇帝及其代理者——中央政府和他的上级官吏,因而很难发挥自己的才干和主动性。
第三,从权力机构看,贵族政治之下的权力机构比较简单,绝对没有叠床架屋的情形。官僚政治下,多个机构的相互制约、相互监视,由此所造成的,就是政府机关的叠床架屋、庞大臃肿和运转不灵。
第四,从收入来源看,在贵族政治之下,贵族的收入来源于他的领地,因而贵族们不必贪污受贿;在官僚政治之下,官吏们的职务不能世袭,而且他们的收入只有俸禄。为了避免“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所以,贪污受贿就成为了官僚政治的一大特色。
第五,从官吏的选拔看,官僚政治之下重要官职官员往往由世卿世禄制产生,官僚政治下任何官员都由皇帝来任免,人才由察举、科举制等办法产生。
1、郡县制的优势在于,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严格服从中央,以郡统县的二级管理体制效率极高,从中央到地方政令畅通,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直接便捷,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更为重要的一点是,郡县长官由朝廷任免,不能世袭,不易形成地方割据势力而危及中央,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2、这一套制度,后世虽屡加变革,但基本精神却相沿两千余年,其中,县一直是我国国家结构的基本单元,稳定存在至今。郡一级的行政区划,唐宋多称“州”,明清多称“府”,但其性质相近。由于郡(州、府)数量太大,不便于朝廷管理,故而在郡(州、府)之上还设置有更高一级的政区,东汉末年至魏晋南北朝是“州”,唐代为“道”,宋代为“路”,元明清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