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士制度是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文帝曹不创立的一种选拔官员的制度,是两汉察举制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设置中正
这是魏晋官员选拔的九品中正制的关键环节。所谓中正,就是掌管对某一地区人物进行品评的负责人,也就是中正官。魏晋官员的中正官又有大小之分,州设大中正官,掌管州中数郡人物之品评,各郡则另设小中正官。中正官最初由各郡长官推举产生。
晋以后,改由朝廷三公中的司徒选授。其中郡的小中正官可由州中的大中正官推举,但仍需经司徒任命。在一般情况下,州郡的大小中正官是由司徒举荐的现任中央官员兼任。
有时,司徒或吏部尚书还直接兼任州的大中正官。这是为了保证中央对魏晋官员选举的直接控制,避免他人对中正事务的干扰。大小中正官还都有名为“访问”的属员。
二、品第人物
这是中正官的主要职责。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魏晋官员品评主要有三个内容:
1、魏晋官员家世:即家庭出身和背景。指父祖辈的资历仕宦情况和爵位高低等。这些材料被称为簿世或簿阀,是中正官必须详细掌握的。
2、魏晋官员行状:即个人品行才能的总评,相当于品德评语。魏晋时的总评一般都很简括,如“天材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
3、魏晋官员定品:即确定品级。定品原则上依据的是行状,家世只作参考。但晋以后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出身寒门者行状评语再高也只能定在下品;出身豪门者行状不佳亦能位列上品。于是就形成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南北经济趋于平衡。江南迅速开发,中原发展相对缓慢。黄河流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中心,秦汉时期,南北方经济发展差距很大。
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大规模的战乱多发生在北方并且时间持续很长,使得北方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而南方则相对稳定,使得南方经济得到迅速发展。这样南北经济开始趋于平衡,以北方黄河流域为重心的经济格局开始改变。